浙江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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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岳德亮.浙江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J].工友,2008(9):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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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德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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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和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工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援助范围限定为五类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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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机构 产业工会 劳动争议案件 合法权益 工会工作者 援助范围 劳动权益 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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