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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件现场形成的规律与特性
引用本文:陈大光.论案件现场形成的规律与特性[J].政法论坛,1997(1).
作者姓名:陈大光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案件现场是一切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及其它案件中获取证据的重要场所。任何案件现场的形成都有其客观性,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案件现场的存在既有其一般的规律,也各有不同的特性:物质性与反映性,动态性与稳定性,整体性与阶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等。对不同的案件现场,应采取不同的勘查方法、手段,以获取大量的证据材料。

关 键 词:案件现场  现场形成  客观性  特性  规律性  相关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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