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件现场形成的规律与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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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大光.论案件现场形成的规律与特性[J].政法论坛,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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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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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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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现场是一切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及其它案件中获取证据的重要场所。任何案件现场的形成都有其客观性,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案件现场的存在既有其一般的规律,也各有不同的特性:物质性与反映性,动态性与稳定性,整体性与阶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等。对不同的案件现场,应采取不同的勘查方法、手段,以获取大量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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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现场 现场形成 客观性 特性 规律性 相关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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