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责任之归责原则:无过失责任抑或危险责任——以法律概念的功能分析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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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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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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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概念在法律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它承载了法律的价值与目的,体现了法律规范的宗旨之所在。无过失责任作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能体现出归责原则所负载的反映侵权责任的归责事由的功能。而危险责任的用语则可以反映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定的归责事由,应该作为指称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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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过失责任 危险责任 法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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