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社区矫正之区别及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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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强. 中外社区矫正之区别及思考[J]. 中国司法, 2004, 0(4): 5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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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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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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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京、津、沪、江、浙、鲁六省(市)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是基于世界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而进行的刑罚制度改革的尝试。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发展,需要基于科学的论证,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走弯路。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的试点,比较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社区矫正上的不同,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和学者的进一步思考,推动我国社区矫正的进程。 一、社区矫正的定位 明确社区矫正的属性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关重要。社区矫正是对刑事犯罪分子在社区执行法院判决的刑事执法,这一观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得到认可。我国两院两部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社区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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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工作 中国 外国 刑罚制度 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立法 罪犯权益 |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and reflections on the community services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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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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