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青妇组织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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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琼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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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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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七大赋予了工青妇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使命。工青妇组织必须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忠实履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为建设和谐有序、安定团结、公平正义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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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维护社会稳定 工青妇组织 积极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7-1962(2007)24-00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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