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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型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性质之理论重构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2.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货币具有高度流通和易混合性,通常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但对于特定化之货币,存有例外。存款货币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同时对货币价值享有完全的合法支配权,该信用货币交易功能与现金等同,具有准物权属性。错汇至受款人名下被法院查封或银行冻结账户的信用货币,受款人为货币价值名义占有人,不享有支配权,错汇款项并非其责任财产。因账户资金特定化且未与受款人其他货币财产混合而进入流通环节,不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汇款人不丧失对信用货币的价值所有,其有权主张准物权性的价值返还请求权。对错汇至被银行冻结的受款人账户款项,汇款人有权请求银行解除冻结并返还,银行对受款人账户中归属于汇款人的货币价值无权行使抵销权,其因扣划行为而获益,该获益与汇款人的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汇款人可以向银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关 键 词:错误汇款  占有即所有  价值返还请求权  不当得利

Theoretical Reconstruction on Nature of Right to Claim Special Type of Remitta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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