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冲突与弥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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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2.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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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的行政领导制度。从行政决策的角度,行政首长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终的行政决策权,就此承担责任。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种内部辅助性的程序设计,仅具有建议权的价值属性,应当服务、服从于宪法所设定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合法性审查不能对行政首长行使重大行政决策权产生实质性的剥夺效应。在宪法框架下,合法性审查程序及其内在机理,在解释论的视角应当以合法性论证为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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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首长负责制 重大行政决策 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论证 |
Conflicts and Bridges Between Review on Legitimacy of Major Administrative Decisions and Accountability of Executive Hea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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