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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实施两年回顾与展望
作者姓名:梁淑军
作者单位: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
摘    要: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关 键 词:《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展望  律师执业  执业权利  权利保障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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