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协:办平民协会 做公仆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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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意.大连律协:办平民协会 做公仆会长[J].中国律师,2010(11):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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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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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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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长和秘书长的交通工具是公交:协会的工作主动透明要求监督;女律师的活动场所设在了智障人经营的咖啡厅里……如此种种,都让人感到五届大连市律师协会的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与众不同,使协会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先后获得了“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和“全国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等荣誉。大连市民政局对协会的评价是:已经由行业自律上升到了行业自治.是引领大连社会组织发展方向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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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协会 大连市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新社会组织 平民 公仆 基层党组织 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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