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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国际法治理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引用本文:张绍鸿,张茂林,尤建新.气候变化国际法治理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J].中国律师,2010(11):60-62.
作者姓名:张绍鸿  张茂林  尤建新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摘    要:本文系张茂林博士主持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低碳经济发展评价指标、战略规划与配套政策研究”(课题编号2009BAC62801)阶段性成果。全球气候变化早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文章分阶段阐述了气候变化国际法治理的发展过程,提出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各国应公平分担义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全球气候变化  责任原则  国际法  治理  “十一五”  可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  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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