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权利与义务关系之争——当代中国法理学热门话题评介(下)
摘    要:2.“无本位说”的批评及“本位说”的反批评权利义务无本位论者认为,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问题,两者之间不存在着以谁为本位的问题,撇开法律赋予谁以权利和加给谁以义务这一本质问题,讨论法以谁为本位是没有意义的。本位说的根本缺陷在于;(1)它把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绝对化,将权利的主导地位固定化,“以所谓重点论否定了两点论。”(见《当代法学》1990年第4期马新福文)事实上不存在着固定的和普遍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