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干部积极性不能靠滥发钱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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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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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至2016年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街村党支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村集体资金给村干部购买纪念品.洪家街道纪工委给予后街村党支部书记林美琴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也受到诫勉谈话等相应处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对滥发补助、钱物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处理了一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党员干部,滥发补助、钱物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有的干部认为,限制补助、钱物的发放,使他们的收入减少了,进而也影响了少数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以致出现"钱多多做事,钱少少做事,没钱不做事"的现象,滋生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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