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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该告谁
作者姓名:徐涛
作者单位: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简介:今年3月2日,张X到法院立案咨询,称其去年10月的一天深夜,在驾驶面包车返家的途中,因避让前方一无井盖的下水洞时,与同向行驶欲超车的一轿车相撞,自己负主要责任,两车损坏,均有人员受伤,保险公司要先诉讼再理赔,不知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相应的引起了赔偿案件类型、诉讼主体、诉讼方式、归责原则、赔偿项目及标准的变化,这与每个人都有密切联系,对法院审理案件也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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