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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流动人员连续居住满七年将可落户
引用本文:
朱小勇.广东流动人员连续居住满七年将可落户[J].共产党员(沈阳),2009(11).
作者姓名:
朱小勇
摘 要:
《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日前提交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中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满5年、
关 键 词:
草案
广东省
管理条例
居住
持证人
流动人员
人大常委会
连续
人员服务
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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