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德治”法律思想研究 |
| |
作者姓名: | 任海涛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古代远东法律文明史 |
| |
摘 要: | 《吕氏春秋》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但是迄今为止,对吕著法律思想系统深入的研究还没有展开,研究吕著所构建的新的“德治”法律思想具有重要价值。吕著的“德治”思想对儒家“德治”进行了扬弃并吸收了道家、法家等学派的内容,形成新的德治理论,该理论由四个要素组成。在春秋战国末期鼓吹经过改造的“德治”理论符合历史潮流,具有合理性和优越性。新的“德治”体系包括物质基础、实施主体、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实力保障和统一天下的舆论准备七方面内容。
|
关 键 词: | 吕氏春秋 “德治”法律思想 范畴论原因论 内容体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