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12条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84号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的12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抓好任务落实《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的12条措施》(以下简称《12条措施》)重点任务分为既定任务、新增任务两部分。其中,既定任务源自清新空气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主要是根据当前工作进展,对需要调整细化的部分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的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新增任务是依据国家和我市新要求,新增加的任务或任务量。

关 键 词:大气污染防治  协作机制  周边地区  人民政府办公厅  京津冀  天津市  精神  印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