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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资金管理  财政拨款  预算单位  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  财政局  结转  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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