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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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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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鄂财农发[2008]2号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增强示范和引导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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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激励性 新农村建设 资金管理 转移支付 湖北省 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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