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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摘    要:鄂财农发[2008]2号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及时总结和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增强示范和引导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二○○八年一月八日

关 键 词:激励性  新农村建设  资金管理  转移支付  湖北省  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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