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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视野下的治安管理主体研究——以法定职权为视角
作者姓名:武西锋
作者单位:武西锋(中国刑警学院,沈阳,110035)
摘    要:治安管理主体是治安管理学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但是,目前对治安管理主体的理论阐释略显混乱。这种混乱的主要表现就是名称不统一,或称之为治安管理体制、或治安管理组织、或治安管理机构等。从逻辑学的角度,以职权为起点探讨治安管理主体的含义,可将其划分为国家机构类治安管理主体和社会组织类治安管理主体。

关 键 词:治安管理主体  国家机构  社会组织
文章编号:1008-5750(2008)01-0009-(04)
修稿时间: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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