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现象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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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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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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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某省法院近几年的统计数字表明,该省法院判处的离婚案件中,因第三者介人引起的离婚案件占20-30%。更为严重的是,因奸情而引起的自杀、凶杀案件时有发生,从而不仅给家庭带来不幸,而且给社会安定团结带来严重影响,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障碍之一。这些情况的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类行为的规范不力,使作为致害者的“第三者”对此更多的仅是承担道德责任,受道德和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作为受害者的配偶却无法寻求法律的保护。因此,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加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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