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对逮捕条件的修改及其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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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建成 关振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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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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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年检察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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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刑诉法对逮捕制度做了较大幅度修改:一是细化了逮捕条件,二是改革了审查逮捕程序.三是延长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的时间,四是提出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要求.五是明确了捕后将嫌疑人、被告入送看守所羁押应及时通知家属。正确理解、适用这些规定.对于贯彻新刑诉法关于逮捕强制措施的司法改革,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检察机关应积极应对,构建相关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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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诉法 逮捕条件 新规定 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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