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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江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交通厅《江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人民政府办公厅  体制改革  公路管理  江西省  交通厅  养护  农村  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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