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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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杨雄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营造社会诚信环境,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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