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甬政告[2015]10号宁波市2014年度盘活第二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已于2014年12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建设用地6.9327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6.2015公顷,批准文号为浙土字D[2014]—0027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面积、地类等情况。(一)东钱湖西村201401#-1地块。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项目位于东钱湖镇西村,征收集体土地0.2634公顷,其中农用地0.2634公顷(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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