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杂议 |
| |
引用本文: | 鄢烈山.“灰色收入”杂议[J].瞭望,1991(21). |
| |
作者姓名: | 鄢烈山 |
| |
摘 要: | 这些年,上边没少讲不要“滥发奖金实物”,可是不少单位照发不误,而且名堂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多样,内容越来越“丰富”。逢年过节,更是非郑重“表示”不可。职工的这些收入,恐怕谁也说不清究竟有多少,因为有不少收入是对外“保密”的。 人们借用系统理论中的名词,把正式工资及补贴以外的收入叫作“灰色收入”。灰色收入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在本职工作之外兼干其他的事挣来的,另一种就是本单位发给的。这里说的是后一种“灰色收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