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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人大应有所作为
作者姓名:潘刚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摘    要:正阳光财政下,如不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清渠通淤",其势必成为汹涌暗流,一旦溃堤,将影响政府财政风险。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及其发展变化趋势都表明非常有必要将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使之成为全口径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社会关注程度、省委省政府重视程度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等多方面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将处于边化解、边增长、再化解的一个长期过程,发展的需要与风险并存,监督管理措施得当,才能防范风险,促进加快发展。彰显人大的监督力量,地方人大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理应挺直腰杆:一是应当积极主动推进将全部债务纳入全口

关 键 词:预算管理  社会关注程度  阳光财政  发展变化趋势  财政风险  清渠  资金使用  资金运行  审批制度  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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