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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政府的机制再造
引用本文:马长山.数字法治政府的机制再造[J].政治与法律,2022(11):17-34.
作者姓名:马长山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社会的法律治理体系与立法变革”(项目编号:20&ZD17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数字法治政府并不仅仅是数字政府的法治化,而是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这一转型升级进程的必然反映。因此,它必将是一个从业务流程、体制机制、再到制度模式的总体性重塑过程,进而形成了数字政府平台机制、数字行政行为机制、数字公民参与机制和数字社会治理机制。这就需要坚守数字法治价值,确立数字行政的正当合理框架,保障数字公民参与权利,塑造良法善治的数字文明生态,从而有效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数字法治秩序。

关 键 词:数字政府  数字法治政府  数字公民  数字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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