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本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在运输、金融、电气通信、能源等规制产业领域里开始了推进规制改革。以前,按产业、行业而形成的纵向式规制体系早已根深蒂固,而且形成了被细分化的分管结构。与打破这种分管结构一起,在构筑市场准入以及横向性规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种规制改革,就是以引进竞争、促进竞争来形成效率的最大化为目的,与反垄断法、竞争政策的目的同出一辙。由于规制体系的革新,就连以前反垄断法的规定所不能及的规制产业,也可适用竞争法(反垄断法),现已形成新的规制政策和竞争政策并存的过渡时期。在这一过渡期中,规制法、政策与竞争法、政策的关系已从对立发展到协动的时代,在具体的协动上正按行业进行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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