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宪政制度下的个案监督——《监督法》之我见
引用本文:贵立义.论宪政制度下的个案监督——《监督法》之我见[J].法治研究,2009(3):3-7.
作者姓名:贵立义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
摘    要: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作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关 键 词:宪政  个案监督  监督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