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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中南行政委員會(54)會廳總字第一五二七號三個通知的附表”函
摘    要:茲隨文檢發中南行政委員會(54)會廳總字第一五二七號通知的附表,即廢止有關水利方面的法令、廢止部分勞動法令、廢止部分财政方面的法令等三方面的文件。希即知照。廢止有關水利方面的法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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