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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式教学模式在公安院校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探索
引用本文:陈烨.案例式教学模式在公安院校教育教学中的实践与探索[J].法制博览,2024(2):9-12.
作者姓名:陈烨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双高计划”引领下多元共建公安高职院校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研究》(SGH23Y3093);
摘    要: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阵地,公安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公安实战部门输送合格人才。案例式教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形式,是以实践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为方法的实践性教学模式。它适应了当前公安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教学活动中,对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是一种新型的教育教学模式。教师应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到引导和调控的作用,而学生则是通过分析和解决问题来达到学习目的。案例式教学是以案例为载体,以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的一种教学模式,它在公安院校中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案例式教学在公安院校中的实施过程可以归纳为三个步骤: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讨论案例、分析案例、解决案例这三个阶段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讨论中教师和学生都要发挥各自的作用。

关 键 词:案例式教学  必要性  现状剖析  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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