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变化,出于人权保障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需要,非羁押强制措施常态化成为必然,随之而来的是对非羁押人员的法律监督不到位、不完善的问题。阻碍非羁押诉讼监督的主要有司法资源限制、检察机关内部职能划分不明、部门间信息壁垒和协作配合机制尚不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配套机制不健全等。在最高检的部署下,G省各地开展了一些有益的实践与探索。检察机关应从制定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制度、明确职责划分、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数字检察战略、完善法律支撑、建立健全配套机制等方面,加强非羁押诉讼法律监督,推动检察诉讼监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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