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纵观《民法典》发展历程,在传统家庭财产制度当中能够明显发现国外个人财产权制度的身影,这使得我国法律体系中“家庭”的概念逐渐模糊,而家庭中“个人”的作用越来越强大。受到法律制度缺失的影响,法律实践中关于“家庭共有财产”以及“财产分割协议”产生了不同的认定,由此很多相似案件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这种现象表明“家庭共有财产”必须得到明确,而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制度”则成为解决这一争端的最好途径。明确何为“家庭共有财产”,肯定“家庭”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能够为家庭成员之间财产分割案件的判定提供诸多便利,而且还能够促使举债主体更加明确,进而达到保护债权人权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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