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赃物也构成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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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与丈夫田某在今年2月离婚。但在前不久田某的一个朋友黄某,拿着一张由田某为担保人的借据找到我,借据的主要内容是许某向黄某借款1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9年5月30日,田某为保证人,保证范围是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因为借款人许某只还了2万元后就不知去向,黄某就只好找到是保证人的田某还款,因田某还款能力不足就又找到我,说这笔借款是田某在我和田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田某出面担保的,因此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说我如果不还,他将诉讼到法院。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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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务承担 担保人 赔偿责任 丈夫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妻子 夫妻共同债务 还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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