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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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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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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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一般项目(10YJA820039); 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2010AW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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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意义在于构建一个过滤可赔偿损害的特别法律范畴。纯粹经济损失概念产生的历史缘由为近代法确定的以有形财产为基础的损害赔偿制度。从法技术的维度看,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是德国侵权法以绝对权为基础确定严格限定的可赔偿损害范围模式的直接结果,非限定性的法国模式没有也不需要这一概念。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在法律政策上有以下重要意义:将受害者与他人利益联系切断,而"塑造一个利益独立的个人";为维护行为人的自由而免除加害人过重的负担;改变投射损失的光源点而大幅度地缩小可请求赔偿的间接损失范围,扩大不可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范围。我国损害赔偿法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立法应采德国模式和法国模式的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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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纯粹经济损失 概念 法技术维度 法律政策意义 混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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