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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减少价款的定性与定位
引用本文:
崔建远.退货、减少价款的定性与定位[J].法律科学,2012(4):93-98.
作者姓名:
崔建远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摘 要:
退货,为中间状态的措施,应视其演变、发展的结果,据实确定为合同解除、代物清偿或合同更改。减少价款,若作为损害赔偿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违约责任的方式;若否,则非违约责任的方式,而是物的瑕疵担保的方式。
关 键 词:
退货
减少价款
物的瑕疵担保
违约责任
统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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