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法后果:批评性评析和欧洲前景展望 |
| |
作者姓名: | 妮娜.德特洛夫 樊丽君 |
| |
作者单位: | [1]波恩大学政治法律学院,德国波恩53113 [2]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29 |
| |
基金项目: | 北京化工大学“发展中学科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
| |
摘 要: | 离婚后扶养、净益补偿和养老金补偿是德国离婚财产法补偿制度的三大支柱。近年来,这三大制度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和改革。这些改革在净益和养老金补偿方面产生了对离婚以后的经济负担合理分配的结果,但是在扶养法领域改革却发生了相反的影响,照顾子女的妇女所遭受的不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2010年2月4日签署的德法协定提供了一个适用于德法跨国婚姻的统一夫妻财产制规则。这一跨国的统一实体法规则可能为未来欧洲统一婚姻法提供了蓝本。
|
关 键 词: | 离婚的财产法后果 离婚后扶养 净益补偿 养老金补偿 欧洲婚姻法统一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