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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适用——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判决的评判和反思
作者姓名:李建华  彭诚信
作者单位:[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2]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1BFX0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3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09JJD820010); 吉林大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摘    要: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合同法规则体系中具有基石性的地位,在实体法和司法审判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背离了合同相对性原则,造成了理论上的缺陷和实践中的困境。应当对该条司法解释的原意作出诠释,使其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赋予当事人诉权及选择权,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合同相对性原则与司法裁量权的关系。

关 键 词:合同相对性原则  契约自由  商品房买卖合同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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