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唐代奴仆告主现象考论
引用本文:陈玺.唐代奴仆告主现象考论[J].法律科学,2012(5):187-194.
作者姓名:陈玺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CFX007):“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
摘    要:唐代传世文献关于告主奴仆具体身份之描述扑朔迷离,且多有彰显奴仆"家人"身份之旨趣。告主家奴、家僮、役人、从人等称谓互通的特殊现象,是唐代家庭结构深刻变化与贱民地位相对提高的真实反映,而这种变化在法律制度层面之重要表达路径,即为奴仆容隐其主原则的确立。

关 键 词:唐代  奴告主  容隐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