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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奴仆告主现象考论
作者姓名:陈玺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CFX007):“唐代刑事诉讼惯例研究”
摘    要:唐代传世文献关于告主奴仆具体身份之描述扑朔迷离,且多有彰显奴仆"家人"身份之旨趣。告主家奴、家僮、役人、从人等称谓互通的特殊现象,是唐代家庭结构深刻变化与贱民地位相对提高的真实反映,而这种变化在法律制度层面之重要表达路径,即为奴仆容隐其主原则的确立。

关 键 词:唐代  奴告主  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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