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立法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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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明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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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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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制定统一的人身权法符合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要求,符合自《民法通则》以来确立的立法传统,有利于统一保护主体的人身权益。人身权与主体不可分离,但有的无特定相对人,有的有特定相对人。前者又可分为物质性的、标表性的、评价性的、自治性的人身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后者包括配偶权、亲权、其他亲属权以及监护权。人身权法单独立法需处理好与其他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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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权法 人格权 身份 人身权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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