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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与荷兰殖民体制之间:19世纪巴达维亚的华人婚姻
引用本文:陈萌红,沈燕清.在中国传统与荷兰殖民体制之间:19世纪巴达维亚的华人婚姻[J].南洋资料译丛,2004(2):66-73.
作者姓名:陈萌红  沈燕清
摘    要:导 言 巴达维亚华人公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下半叶。除了监管教育、坟地和寺庙外,华人公馆在1717年获得官方准许承办巴达维亚华人婚姻的登记并收取手续费,主要是用作医院的经费。从那年开始,华人的婚姻由家庭式管理转变为官方管理。一桩华人婚姻需要华人官员的书面许可,为此,华人官员必须在每星期的特定一天召开一次会议来就此婚姻申请展开任何必须的调查。离婚也需要同样的许可书。如果一桩计划中的婚姻在某些方面与中国的传统不相符合,结成永久伴侣的申请就可能会被拒绝。其中最严格的一项法规与姓氏有关:同姓不婚是中国人的传统,无论双方是否真的有(血缘)关系。

关 键 词:中国  荷兰  殖民体制  华人  婚姻  登记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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