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管理必须从运动化范式走向常态化范式 |
| |
引用本文: | 张华青. 社会公共管理必须从运动化范式走向常态化范式[J]. 探索与争鸣, 2003, 0(11): 26-27 |
| |
作者姓名: | 张华青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副教授 |
| |
摘 要: | 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这是政府作为公权机构所必须承担和履行的“公共性”职责,也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前提。然而,一段时期以来,我们的一些政府职能机构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经常采用运动化或突击化的措施加以整治。这种运动化管理范式在某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或在某一非常时期,或针对某种特定的情况,作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的一种手段,其有效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不管怎样说,运动化范式在本质上肯定
|
Soci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must be Changed from the Pattern of Launching Movements to Normal Patter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