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岚皋县人大把创新体制机制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下功夫,抓落实。在日前举行的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酝酿已久的《岚皋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获得全票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为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行使好这项职能,岚皋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在2008年的第十一次主任会上,常委会领导就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辅导讲座及探讨,当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通过的《岚皋县建设用地统征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9条备案审查意见,县政府完全予以采纳,社会反响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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