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开发房地产中合同欺诈及民事责任问题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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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岳.合资开发房地产中合同欺诈及民事责任问题初探[J].当代法学,2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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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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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邮编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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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中外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欺诈的界定 我国公司法对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要求在申请设立登记时,股东或发起人必须实际、足额交纳注册资本①法定资本制极为强调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在公司设立时,全部资本均得到认缴。其立法意图在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欺诈、投机行为,使公司在成立时即有足够的资本可供运用。这无疑有利于强化公司信用,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对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维护十分有利。实行法定资本制也符合制定公司法的初衷。但是,随着股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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