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反思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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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裴国智.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反思与重构[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4(1):5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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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裴国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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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法律系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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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教学是对传统法学教学反思和批判的产物,也是目前公认为解决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方式,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其根本原因是没有彻底摆脱理论体系和法学学科门类的束缚。借鉴“诊所式”教学模式,开设综合性案例课程,是公安院校法学教学方式创新的一种有益尝试。综合性案例课程应在教材内容、教师条件和实施形式等方面全面体现实践性环境,以达到使学生“以案寻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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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教学 案例教学法 综合性案例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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