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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与信息
摘    要:福建颁布保障台胞投资权益规定福建省颁布的《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除同意在一定条件下给予台商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外,并允许台商及其眷属向福州市公安机关申请2年有效的多次往返出入境签证。此项新规定计有22条,台商除享有所有鼓励台商投资相关规定外,在福州同时还享有多项优惠,包括优先获得所需土地、水、电、运输、通讯等基础设施,而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并可优先获得配套的生活设施用地;此外,凡以三资方式投资农业项目的台商,将可优先安排用地,并可以优惠地价取得使用权,必要时亦可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摘自《港台信息报》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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