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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姓名:李踔厉
作者单位:深圳市罗湖区人大常委会
摘    要:一、关于人大监督的法律地位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在我国国家生活的一切监督中,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乔石同志也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中最具权威的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人大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和“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这一提法的实质内容和丰富的内涵呢?我们认为,人大的监督具有如下方面的本质特征。门)入大的监督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人大的监督权力,已经载入我国宪法。(宪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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