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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探讨
作者姓名:傅信平
摘    要: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责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依法设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

关 键 词:卫生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海南省人大  教育科学文化  一府两院  财经工委  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  荣誉职务  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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