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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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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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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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委托理财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实践中界限并不分明,通常合法合规的委托理财并不会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实践中很多证券公司打着委托理财的名义,实施着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文认为应当从存款吸收对象是否确定、是否存在实质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投资意志是否得到体现、风险承担主体等诸多角度分析,来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委托理财之间的界限,及其实质相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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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保本付息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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